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
一、土地还能作为财产继承吗
土地不能作为财产继承。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属国家或集体所有,不能转让,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老人百年后,自动收归集体。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到期,继承人可以作为新的合同继受人继续使用,如果是宅基地,那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二、宅基地拆迁补偿女儿有份吗
宅基地拆迁女儿是否有份,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倘若是土地征收价值补偿,女儿亦或者是儿子都是会有一定份额的。但是倘若是房屋补偿,那么儿子女儿都是没有份的,房屋补偿都应该归房屋所有人所有,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指户主。
娘家拆迁其女儿户籍还在娘家的,是有权取得拆迁所赔偿的财产的。没办法仅凭户口判断是否享有拆迁利益,具体还需要结合房子的性质,产权信息,是否发生继承等方面综合分析的。同时女方在结婚后也是拥有继承权的。其继承权为第一顺位继承权。
如果是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而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户主所有,子女是没份的。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三、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如何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当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继承其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因此不能够继承,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其特殊性质,同样是不能够进行继承取得,但是可以明确的是,宅基地上建立的住宅以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是可以被继承的,只是当继承人继承该房产,宅基地使用权也一并转移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