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建筑工程许可证管理办法》是由建设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程许可证的申领和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共分为四章,分别是总则、建设项目审查及许可、管理和监督。其中,总则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定义及许可证颁发的基本程序等方面;建设项目审查及许可章节则详细规定了审查的程序、内容、时间限制等方面,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管理章节则规定了许可证的有效期、变更、注销程序等管理问题;而监督章节则重点关注了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质量符合标准。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建筑工程许可证管理办法》还对未取得许可证而私自进行建设工程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并规定了相关的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明确建设工程规划的报批程序和要求。未经审查批准的建筑工程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