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小孩抚养的争取方式是: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抚养权法官会问到的问题有哪些
抚养权法官会问到的问题有:
1、双方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生活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即使夫妻之间的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基本条件差别不大,也不代表没有差别;
2、父母双方的基本条件。很多时候,真正照顾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的任何一方,尤其是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照顾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和身体状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监护权的重要方面;
3、儿童生活环境取证。处理离婚案件中儿童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不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一方离学校近,或者生活社区成熟,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最有利。当然,获得孩子监护权的可能性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很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时,会认真听取十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并做笔录。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让孩子愿意和自己一起生活尤为重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