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不属于派生分立。
一、子公司是母公司的对称,是指其股份被母公司所控制,但其是独立的法人。公司的分立(派生分立)是指在不消灭原公司的基础上,将原公司的资产分成一部分或若干部分而再成立一个或数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分立是成立了一个或若干个新的与原公司无关的法人,但我国司法有规定以逃避债务的分立无效。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2、二者的名称称谓不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3、二者的经营范围不同。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经营范围,一般无限制。
4、二者设立的程序不同。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而子公司需要按照正常规定进行申请和设立。
5、二者的财产关系不同。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虽然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