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两个孩子的年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由母亲抚养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可以判归男方抚养。2-8周岁的子女,法院主要考虑平时谁对孩子照顾的更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一方是否有不良嗜好,双方教育背景等因素综合考虑。8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主要看考虑孩子的意见。
如果是有两个子女,实务操作中,除非两个子女都未满两周岁外,否则男女双方各抚养一个的可能性比较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有特殊情况,法官可以对其优先考虑,比如一方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的,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当然这也并不绝对。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最根本的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简单来说,争取子女抚养权主要从两个方面做工作,一是子女由自己抚养有利于其成长,二是子女由对方抚养不利于健康成长。具体可以从双方经济情况、生活习惯、有无打骂子女暴力倾向等各方面举证。
一、如何离婚孩子判给谁
离婚孩子归谁,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