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技术中心是由安徽省水利厅和安徽省农业厅共同支持成立的。该中心主要承担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技术研究、测试、评价及服务工作,为农村地区提供饮水安全技术支撑和服务。中心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长江西路1288号,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中心设有实验室、检测室、办公室等多个功能区,拥有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和服务能力。该中心开展的工作包括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调查与水质评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治理、饮用水处理工艺及水质安全控制、饮用水安全监测与评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支持等方面,为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水卫生管理法》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农村地区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保障乡村、农村地区居民的饮用水卫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