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法律没有关于农村土地房屋拆迁的专门规定,土地房屋是被当作地上附着物对待的。
因此,按国家法律,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这样,其主管部门就是国土资源局。
也有的地方政府,如江苏省许多市人民政府,专门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作了规定,这种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就是人民政府所规定的部门。
农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之货币补偿
其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其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其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农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之过渡费补偿
主要包括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而其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农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之房屋价值补偿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地产的合称,是房地产交易双方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实际达成的房地产交易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农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之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当然不同的拆迁方式以及不同的房屋作用,还要根据农民房屋拆迁的具体情况来实施,农民们的维权意识虽然较弱,但是在农民房屋拆迁赔偿方面还是要做好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