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判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拘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布缓期执行。其中未满18岁的人、怀孕的女性和已满75岁的人,应当宣布缓期执行:
1、犯罪情节轻微;
2、有悔罪表现;
3、无再犯罪危险;
4、宣布缓期执行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抢劫罪的法定刑期在3年以上10年以下,如果符合减轻处罚条件,最终量刑在3年以下,同时满足上述缓刑条件,可以判处缓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