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拆迁行政起诉状可以写明原告、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起诉拆迁的案由;诉讼请求事项;拆迁纠纷的事实和证据理由;本案诉讼费的承担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_x000D_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_x000D_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_x000D_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_x000D_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