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是无权扣押业主房产证的,购房人以银行贷款交清房款后,就只跟银行存在借贷的关系。而购房人已按合同,履行完相应的义务,这时房产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利,扣押业主房产证的。所以依法办理的房产证以及土地证,应该是归业主所有。房产公司无权干涉以及扣押,业主与房产公司已无任何未履行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