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准备营业执照
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须先注册好公司,领到营业执照,登录建委网站,注册企业用户。
二、填写信息,收集材料,整理卷宗
按照资质等级标准,准备好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料,比如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工人等。
人员资料一般包括:
1.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2.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3.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
4.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5.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递交资质申请
网上材料齐全,打印出来,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接受现场核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符合资质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五、上报市建管处
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六、进行公示
市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之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并等待领取证书;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给省建管局,在资质核准后等待领取证书。
七、领取证书
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二、领取资质证书所须材料 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的企业,领取资质证书所须材料如下:
(一)本企业出具的领取资质证书介绍信的原件1.现场领取资质证书的,介绍信须明确领证人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并加盖企业公章;2.邮寄方式领取资质证书的,介绍信须明确本单位资质办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除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原资质证书的原件外,如为省批资质的升级,还须提供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资质证书的原件。除已升级资质外仍有其他资质的省级证书,将退给企业加盖作废章的副本一本,用于换发省级证书)。
原资质证书须全部交回。如不能全部交回,按已交回原证数量领取新证,其余新证待原证补交后领取(原证在证书有效期内遗失的,须办理遗失补办手续后领取新证;原证遗失且已过期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证书遗失情况说明领取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