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合同终止不需要撕毁,合同提前终止,甲方要求收回合同作废处理是合法的,也是维护双方权益的做法,避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收回合同作废处理,合同终止后,等同于你们双方之间没有了合作关系,也就不存在继续执行合同内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八)债务人死亡。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