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遗嘱后的效力是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溯及既往的对当事人无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且撤销的遗嘱,自始不生效。
一、应该怎样撤销所立遗嘱
想要撤销所立遗嘱,可以由遗嘱人另行订立新的遗嘱,并声明撤销或者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即可,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如果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胁迫遗嘱的效力何在
被胁迫欺骗立下的遗嘱无效。因为当事人被欺骗立下遗嘱的,不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受欺诈胁迫的所立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所以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三、遗赠中的遗嘱能否变更或撤销?
遗赠订立后遗嘱是可以变更和撤销的。公民有权立遗嘱,同样也有权变更和撤销遗嘱,但变更撤销遗嘱应按照原来订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