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工程项目章能用来签订合同吗
能。在企业法人授权的范围内,项目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且项目部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无疑是有效的。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二、工程合同签订的注意内容
承包工程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合同签字、盖章的主体应与发包人、承包人主体相一致;
2、合同工期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工期相同;
3、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4、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应约定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5、约定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三、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况有几种
1、自然终止
自然终止是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2、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这一情况是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
3、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这一情况是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4、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这一情况是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
5、因解除而终止
(1)解除终止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解除原有的法律关系,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2)合同生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即合同不成立就不可能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就意味着已经成立。不过,在合同成立之后,不一定就生效。成立的合同要生效,需要符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否则即使合同成立了也会因为不满足法定要件而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