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员额制是什么
员额制度,就是通过选拔的方式将法院内部的人员分门别类,具体分为三个类别:审判人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只有审判人员才属于员额制内的法官,其他两个类别的人员则属于员额制度之外的工作人员。(一)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员额制改革的目的就在于将一部分法官入额,从而使得这些法官的工作仅限于审理案件,而其他的工作交由行政部门以及法官助理人员去进行。(二)提高法官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目前我国法官的整体素质呈上升趋势,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虽然法官的素质在不断提升但司法的公信力却依旧未达到人民的期许。(三)是法官职业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法官的离职现象越来越普遍,究其原因就在于法官的工资收入相比于法律共同体中的其他职业相对较低,而办案压力却逐年提升,例如同样从事着法律职业的律师收入要相对高于法官整体的收入水平,在面临着案件越来越多,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法官们得到的薪酬却不甚理想,这就导致了法官中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离职转行去做一些高薪酬的工作。员额制改革总体上看是对于我国长久以来司法系统制度的一次突破性尝试,现在的改革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对于员额制改革如何具体进行应用各地都在努力探索,笔者认为员额制改革必然会使我国司法水平具有实质性的飞跃,关键在于找到科学的具体改革方式,随着员额制改革本身的优势和深入推进,我国司法水平必然会上升到一个新台阶。
法官退出员额的规定
根据法官法规定,法官要求辞职,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三)因审判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五)不履行法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辞退法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
员额法官退休年龄规定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什么是法官的员额制
1、法官的员额制是指在法院现有编制内,根据审判工作量、法院所辖区域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法官的员额,
2、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审判人员确定为法官,形成由法官、法官助理组成的新的审判运行机制,集中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制度,从而保障法官队伍的公正高效。
3、法律依据:
《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新任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应当由员额法官担任。法院审判部门中层干部一般由员额法官担任。
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
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是看该行为是否属于法定挪用公款罪的范围以及该行为是否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