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限行。
(一)限行区域和道路
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河北大街西段——海岳路以南、驼峰路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不含所列道路),以及海北路(228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崔各庄互通以东路段)。
注:京哈高速方向来车可经太平庄立交桥——海北路(向北出城方向)——228国道方向行驶,也可经崔各庄互通——海岳路(或驼峰路)——海港区(或北戴河新区)方向行驶。
(二)限行规则
7月10日至8月22日每周六、周日,本市号牌机动车(冀C号牌车辆)在北戴河区单双号限行。周六准许双号车辆通行(禁止单号车辆通行),周日准许单号车辆通行(禁止双号车辆通行)。车牌尾号: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已核发通行证的货运机动车,除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外,执行双休日限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