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这个钱几乎是追不回来的,在相应的案例实际上这个钱基本都追不回来,骗子的数额比较少的情况下,不会有立案的活动,2000块钱以上算是立案了,他也很难追查。因为对方既然敢用银行卡,那这个银行卡必然是个跳板,或者说是个手中的鸡肉包它不可能真的就用本人的银行卡,那那个骗子得多憨呢,他这个银行卡八成都是从哪个群体那收购的,或者从农村老头老太太用他们身份证办的,根本就不是这个骗子本人的银行卡,所以你找不到本人的信息的,而且这个钱进入这个账户之后肯定还会多次周转,你最终发现这笔钱分流到了多个账户很分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