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选房流程如下:
1、对购房者的身份进行核实;
2、被拆迁户将按照签订拆迁合同时间的先后顺序,先抽取选房顺序号;
3、选房确认工作人员会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现场进行选房,选房时根据面积相近原则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4、由公证处派员进行公证公示选房过程;
5、购买者凭《房号确认单》、10日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并领取《领房单》,凭《领房单》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并领取安置房钥匙。
安置房分房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安置房分房流程: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拆迁安置房的流程
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
一、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二、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四、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五、复核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征地安置补偿流程是什么
征地安置补偿流程为:
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4、公告、征地补偿方案。
5、争议的处理。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6、补偿费用的支付。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拆迁安置房户口迁移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
一、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二、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四、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五、复核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征地补偿安置费是怎么计算的呢?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是,安置补助费等于需要安置的人数乘年产值乘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等于被征地数除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