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大学生网吧猝死老板有责任吗
大学生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知自身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宜长期通宵达旦的持续上网,但其未能自控,并最终导致死亡,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在当事人自身。
同理,老板对超时上网人员虽有建议休息的温馨提示,但对当事人超时上网并未采取其他措施予以制止;故对当事人的死亡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二、大学生网吧猝死责任分析
结合双方的具体责任和过错分别承担。
首先根据老板是否有过错责任,网吧经营者如果已经尽了安全保障义务的,不负责任。如果有过错,则根据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死亡者是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知自身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宜长期通宵达旦的持续上网,但其未能自控,并最终导致死亡,主要原因在自身。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三条: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