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不可以,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一般只约束合同当事人,而合同一方的配偶不是合同当事人,不受合同约束。但是特殊情况下,如果配偶是该买卖合同的保证人或担保人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则另一方可以一并起诉配偶,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此种连带责任是基于保证合同或者合同中的保证条款而来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