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借钱属于什么程序
银行借款有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大类,短期借款指企业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借款。长期借款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使用期超过1年的借款,主要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和满足长期流动资金占用需要。
短期借款筹资的特点:短期借款可以随企业的需要安排,便于灵活使用,且取得亦较简便。但突出的特点是成本较高,特别是在带有诸多附加条件的情况下更使风险加剧。
长期借款融资的特点:与其他长期负债融资相比,长期借款融资的特点为:
①融资速度快。长期借款的手续比发行券简单得多,得到借款所花费的时间较短。
②借款弹性较大。借款时企业与银行直接交涉,有关条件可谈判确定;用款期间发生变动,亦可与银行再协商。而债券融资所面对的是社会广大投资者,协商改善融资条件的可能性很小。
③借款成本较低。长期借款利率一般低于债券利率,且由于借款属于直接筹资,筹资费用也较少。
④长期借款的限制性条款比较多,约束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借款的使用。
企业向银行申请借款,必须对银行借款的种类、借款条件、保护性条款、借款程序、借款所带来的风险等基本问题进行充分了解,根据需要加以慎重选择。
借款的基本程序是:首先必须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的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然后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借款手续完毕,企业便可取得借款。
二、银行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银行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又称为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贷合同,它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借用人(又称贷款人、借款人)之间关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货币出借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规定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贷款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不会导致借款合同的无效,除非贷款合同存在对使用用途有约定,但在实际当中未按照约定使用的情形方可导致合同无效。贷款合同是否无效,可以参考民法典: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些银行借款合同都是无效的。
当事人在向银行提出了借款申请之后,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之后银行的工作人员会做出专门的审查,只有对符合放贷条件、满足要求的申请人,才会批准放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