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审时能不能提起反诉
1、诉讼中的被告人在案件进行再审的阶段,是不能提起反诉的;
2、反诉一般仅能在一审审理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1、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反诉的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
反诉对于被告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为在一起案件中,只要被告有证明、有充分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法院就会根据反诉的理由进行受理、审核,所以,法院对于追求案件的真实性是摆在第一位的,只要一个人没有犯罪,那么法院就会给出一个公平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