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进行抵押财产的包括:_x000D_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_x000D_
(二)抵押人的房屋;_x000D_
(三)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_x000D_
(四)依法取得所有权益的房屋含附属物;_x000D_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_x000D_
(六)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房屋;_x000D_
(七)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物抵押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
法律依据:_x000D_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_x000D_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_x000D_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_x000D_
(三)海域使用权;_x000D_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_x000D_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_x000D_
(六)交通运输工具;_x000D_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_x000D_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