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的具体程序如下:
1、执行死刑前,罪犯向其亲属或者近亲属申请会见罪犯的,人民法院可以批准;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验证真身;
4、公布;
5、法医验证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