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是:
1.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2.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3.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
4.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
撤销权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撤销权成立要件包括: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
(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
(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
表见代理撤销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破产撤销权和破产重组的意思
破产撤销权的意思是,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
企业申请破产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申请破产的程序是:
1、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清算;
2、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按照清偿顺序清偿债务。
破产管理人是什么职责?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的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此外,《企业破产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