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合同法中,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了约定或未履行自己的义务,给另一方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形式可以是违约金、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物品等等,也可以是承担其他的连带责任。当然,要想确定是否存在缔约过失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详细分析。首先要看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存在违约、解除等相关条款;其次要看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最后需要证明缔约过失与合同履行不当之间的因果关系,并确定损失的大小和合理的赔偿金额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