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选举罪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性选举,是指以各种方式扰乱和阻碍整个选举活动,包括选民登记、提出候选人、投票选举、补选、罢免等。所谓妨碍公民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选民和代表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不允许公民参加选举活动;强迫选民或代表不选举某人或选举某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