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一致,写份协议即可(一)抚养权的变更的前提是在父母双方离婚的实际情况下,对孩子抚养权依法予以变更。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变更,双方父母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方式,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应予以变更。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在双方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经协商不成,可另行起诉。(二)根据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四)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以上是夫妻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以及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的条件。如果起诉到法院,以上仅供参考和分析。如果一方向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除了在离婚的前提下,还要保护在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变更孩子抚养权手续(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②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③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民法典中如何转移孩子的抚养权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是协议变更,双方父母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方式,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应予以变更。二是一方起诉变更。在双方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经协商不成,可另行起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怎么取回孩子抚养权
孩子抚养权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协议变更。双方父母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方式,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应予以变更。
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在双方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经协商不成,可另行起诉。
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因为不清楚你具体的情况,所以建议委托律师当面沟通。
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决
孩子抚养权通常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判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怎么变更孩子抚养权
一、协商变更。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二、起诉变更。如不成协议变更,则需起诉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体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