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财产损失鉴定机构有哪些
财产损失评估鉴定一般是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财产损失评估鉴定机构一定要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当然,如果事后一方有证据证明鉴定机构不具备鉴定资质,是可以对该该机构出具的最终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不予采用。
不同情况,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也不同,以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鉴定为例。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找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财产损失评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二、申请财产损失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提交书面鉴定申请书,并且写明需要鉴定的物品修复价值。
第二、选定鉴定机构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可以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三、所选定的鉴定机构需要有鉴定资质。
第四、预交鉴定费用,而且该费用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第五、等鉴定结果报告出来,然后要求相应的理赔。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