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需承担的责任如下: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3、以特定财产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贷款担保人的风险如下:
1、永久担保人的风险,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
2、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
3、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