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警扣车超过10天的情况可能是因为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导致车辆被扣押。在此情况下,需要尽快找交警或公安机关咨询,了解车辆的扣押原因、处理方式、复议程序等相关问题。
一般情况下,在交通管理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中,警方必须在15天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车主。如果车主不服决定,可以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如果车主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复议或应诉,扣车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如果车主在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完毕后未及时取回车辆,警方可能会将车辆作为无主车辆进行处理。在此情况下,车主需要及时联系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车辆管理所,了解具体的处理程序和要求。如果车辆被无主车辆处理,车主可能需要先支付相应的罚款和费用,然后才能取回车辆。
总之,如果交警扣车超过10天,车主应及时联系交警或公安机关,了解车辆扣押的原因和处理方式,尽快处理相关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