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有关限定,棋牌室隶属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以及营业税附加,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等税。此外,还应该交纳房屋税和土地使用税。如果同时有饮料、水果等销售做法,能够对销售做法单独核算,征收增值税。根据《关于娱乐业营业税征收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7号)的限定,棋牌室、健身房等事项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依3%税率征收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限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限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做法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动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做法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动的销售额,其应税做法营业额交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动销售额不交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做法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