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医疗保险转出流程
1、申请:登录,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2、受理:点击“转移申请管理”,选择所需的对应转出功能——根据系统提示,录入转出信息(即时);
3、审核:系统审核打印内容(即时),审核不通过的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4、审批:系统审批打印内容(即时),审批不通过不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5、办结:系统审办完毕,该事项办结(即时);
6、送达: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后续流程】
(1)申请人携带缴费凭证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2)转入地同意后,转入地向深圳发送联系函;
(3)收到转入地的联系函,审核并完成信息表和基金转移(10个工作日);
(4)准予转出的,审批寄出信息表和转移基金(5个工作日)。
二、医疗保险转入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就业并符合转入条件的或确定退休地在深圳的,登录,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转移申请管理”——选择对应的转入情形,录入转入信息,根据系统提示,预申请后打印转入申请表,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在有效申报期内前往社保机构受理窗口办理;
2、受理
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
审核通过后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
【异地环节】:转出地接收到联系函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15个工作日,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批
转入地接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审批完成转移接续工作(8个工作日);
5、办结
申请人社保关系,由异地转入本市(即时);
6、送达
申请人网上自行查看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