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案件的开庭中,原告一般需要向法院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依据以及证据材料。以下是原告请求的一般步骤:
1. 介绍自己及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原告需要向法庭说明自己的基本信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对方当事人的信息等。
2. 主张自己的权利:原告需要向法庭说明自己的损失或支出,并提出索赔的具体数额及理由。例如,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精神损失赔偿等。
3. 陈述自己的依据和证据:原告需要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索赔依据,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同时向法庭提交和证明自己的索赔需求的证据材料,如医疗发票、收据、工资单、残疾鉴定书、作业证明等。
4. 提供对方罪责认定的证据:原告需要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肇事方的过错和责任,例如交警调查报告、交通监控视频、现场照片等。
总之,在开庭时,原告需要向法庭详细地陈述自己的请求、依据、证据和索赔情况。这种陈述有助于使法院更好地理解案情,并作出合理、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原告对被告的诉求必须明确,而且必须有民事纠纷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行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对于因被保险人的责任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因机动车辆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伤残的,肇事者应在行驶证注销时,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或者恢复费用,并应按照残疾程度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原告对被告的诉求必须明确,而且必须有民事纠纷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行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对于因被保险人的责任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因机动车辆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伤残的,肇事者应在行驶证注销时,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或者恢复费用,并应按照残疾程度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