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商票可以转让。商票就是商业票据,是指由金融公司或某些信用较高的企业开出的无担保短期票据,商业票据的可靠程度依赖于发行企业的信用程度,可以背书转让,但一般不能向银行贴现。商业票据的期限在12个月以下,由于其风险较大,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商业票据可以由企业直接发售,也可以由经销商代为发售。但对出票企业信誉审查十分严格,如由经销商发售,则它实际在幕后担保了售给投资者的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有时也以折扣的方式发售。
一、票据贴现风险防范措施
票据贴现业务的发展与防险要并重为积极稳妥地开展票据贴现业务,针对上述问题。
1、要查询票据真实性。会计部门在审核票面要素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向承兑银行进行查询,核实票据的真实性,并取得承兑行的书面确认。对新客户首笔贴现或单笔金额较大的贴现业务,可同客户部门到承兑行进行实地查询。未经查询的银行承兑汇票除经省行批准可采取边贴现边查询方式外,一律不得办理贴现。以边贴现边查询方式贴现的客户,必须符合总行办法规定的4个条件。
2、要核实贸易背景。申请贴现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必须有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关系,并且提供双方签定的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原件。
3、会计部门必须在查询得到承兑行书面确认的前提下,才能支付贴现款项。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承兑行在异地的加3天利息)。贴现款项必须一笔直接记入贴现申请人帐户,决不允许将贴现资金分笔划入非贴现申请人帐户,包括贴现申请人的主管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对异地企业办理贴现的,贴现资金要先记入该企业在我行开立的存款帐户,然后要求企业一笔划转到企业所在地的银行存款帐户内,不许分笔划转至不同银行的存款帐户内。会计部门在办理贴现款项划转时,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
4、审票要认真、仔细。要对票据的真伪,票据的要素及背书、印章全面审核。防止假票、克隆票、问题票的出现。
5、银企协议填写要规范。在信贷部门对申请贴现人提交资料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无误后,方可与企业签订票据贴现相关协议。同时,查验企业贷款卡状态,确认为有效卡后,才可办理业务。
6、对承兑行要调查。特别是中小典当行,要掌握其资金实力,管理水平,保证到期承兑。不办理信用社承兑的贴现业务。
7、内部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贴现业务涉及到客户,信贷管理,会计等部门,要求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合作。既要符合结算制度的规定,又要符合信贷部门四岗运作的要求。完善内部制约体制,防范操作风险。
8、建户手续要合规。企业必须提供经过年检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方可建户办理业务。
9、加强培训,严防票据业务操作风险。从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入手,强化对《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的培训学习,密切关注最新金融法规变化和票据市场动态及有关票据案例分析等,提高业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不断强化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有效防范道德风险,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二、债权凭证有哪些种类
债务凭证存在于各种信用形式中:
在商业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商业票据,如商业本票、商业汇票等;在银行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银行券、银行票据以及各种形式的银行存款凭证等;
在国家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期限的国库券;
在消费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抵押凭证等。
除此之外,债务凭证还包括各筹资主体所发行的其他各类债券,如国内市场的市政债券、公司债券以及国际市场的外国债券、欧洲债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