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员工需要在提出离职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做好工作交接,以便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若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不办理离职手续,属于自动离职,没办法结算工资。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写辞职信未经批准属于擅自离职。如果擅自离职没有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会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起诉赔偿相应损失。提前三天辞职是指3个自然日,只要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了,辞职到期以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