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民诉法中对开庭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会在案件 审理期限 内通知开庭。适用简易程序的,3个月内通知开庭;适用普通程序的,6个月内通知开庭。 具体时间视法官安排为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