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田建房需要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同意才合法,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