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经济适用房主要是为了保障困难家庭的生存需要,在购买经济适用房不足五年时,不允许上市交易,特殊情况急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其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因素购买。满五年后,可进行上市交易,政府拥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购房人需向政府缴纳一定的土地收益相关价款,才能取得完全产权。具体上缴比例参照当地条款。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