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进看守所就一定是刑事拘留吗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被关进了看守所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属于刑事拘留,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这样子的,有的则是属于已经被判刑的人员,不过大部分都是属于还未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