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合同的权利是诉讼权的形成,只能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来行使。适用于除斥期。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为:
1、最长除斥期:五年。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短期除斥期:原则上为一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