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签合同物业能否起诉业主
物业公司没有签订物业合同,但事实上提供了物业服务的,在业主损害其权益时,也可以起诉,但要做好准备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没签物业合同要不要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服务是一项公共服务,虽然没签物业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就应当交纳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三、没签合同的物业可以撤销吗
没有签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益,就算了签合同也是可以撤销的,如果您不满意物业公司,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解除合同,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物业管理合同。判决生效后,再聘请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