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名字无关,可以协商处理或者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审判。
一、婚前全款房加名离婚怎么分
婚前全款房加名离婚的分配如下:无论是否有共同还贷,婚前购房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且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因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内一方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婚内一方买房是共同财产,但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所以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三、婚后购车离婚后怎么办理
婚后购车的,车子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贷款购买的,则离婚时未偿还的债务应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对于一方主张所有权的,应给予对方偿还的贷款部分相应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