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是否可以拒绝调岗
1、劳动者有权拒绝调岗。调岗是对劳动者的工作内容的变动,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需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行。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则可以拒绝,不会发生调岗的法律效力。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工作岗位变动劳动合同不终止。但是因为工作岗位变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所以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就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出工作岗位变更的说明。
2、劳动合同的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无论是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和条件等。如果应该变更的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及时变更,由于原订条款继续有效,往往使劳动合同不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从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及时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的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