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经营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_x000D_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_x000D_
(一)工资、薪金所得;_x000D_
(二)劳务报酬所得;_x000D_
(三)稿酬所得;_x000D_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_x000D_
(五)经营所得;_x000D_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_x000D_
(七)财产租赁所得;_x000D_
(八)财产转让所得;_x000D_
(九)偶然所得。_x000D_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