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旅游局和消协。
游客被宰后,也可以首选旅游局和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旅游局虽执法能力有限,但接到投诉时会及时通知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消费者协会不仅可以直接出面协调,也可以督促相关部门为消费者解决问题。
二、工商、物价、质监部门。
若商家存在故意模糊价格、欺诈宣传、霸王条款等情况,应该向工商部门投诉;若消费品价格高得明显离谱,应向物价部门投诉;若商品存在质量数量问题,则可以向质监部门投诉。
三、公安机关。
如果旅客被宰的过程中,遭遇了暴力或暴力威胁,被迫“就范”,那商家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还涉嫌侵犯了顾客的人身及财产权利,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2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据此,如果宰客行为数额超过了2000元,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应将其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如果数额未超过2000元,也有查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基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不法分子作出处罚。《旅游纠纷规定》第4条规定:“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导致旅游经营者违约,旅游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旅游辅助服务者追加为第三人。”在旅游中,旅游经营者指的就是与旅客直接订立合同的旅行社,旅游辅助服务者指的是与旅游团存在合同关系,协助旅游经营者,为其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娱乐等旅游服务的人。所以,遭遇宰客时,旅客既可以追究旅行社的责任,也可以直接追究宰客商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