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庭审过程中,审判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以及案件当事人应当出庭,但并未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必须出庭,被害人有出庭的自由,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庭。但是被害人出庭作证有利于案件事实查清,也有利于打击犯罪活动,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案件审理公开透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