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电子签名合同有效。首先法律承认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其次电子签名法对于电子签名的合法性也有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 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 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