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公安机关的任务特点来看,一般可划分为三种类型的警备等级,即二级警备、一级警备、重大节庆活动警备。
1、二级警备。
由经常性戒备转入非常时期的戒备。
主要是在社会治安敏感时期和波动较大,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较大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灾害事故和重大节日、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及其他重要警务活动时所处的高度戒备状态。
2、一级警备。
由经常性戒备、节庆警备或二级警备转入高度戒备。
主要是在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局部地区发生严重骚乱、暴乱,严重暴力恐怖活动,重大治安事件,特大灾害事故或国家发布戒严令时所处的临战状态。
3、节庆警备。由经常性戒备转入重大节庆、文体、商贸活动等敏感时期的戒备。
主要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大型文娱体育活动和地方性节庆商贸活动时所处的高度戒备状态。
一级警备为一类着装,如迷彩服,佩带执勤标志,视敌情携带警械防护器材,5%%至10%警力携带武器弹药,遇有严重持枪暴力凶犯,着钢盔和防弹服等。
二级警备为二级着装,依季节着制式服装,视任务规定携带警械和防护器材等;
节庆警备为三级着装,按《人民警察法》着装佩带规定和执勤需要携带警械和防护器材。
还可以按任务种类,如大型警卫任务,大型文体商贸活动的安全保卫与处置恐怖暴力案件、暴乱事件、灾害事故等分开层次划分着装与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