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少。
3.个体经营交税 个体经营是需要交税的,个体户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额 2、附加税费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二条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在现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